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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根本的“本”字。甲骨文没发现这个字。金文的“本”字是在下部加三个圆点。古代“木”表示树,这字下部是本根,这圆点就标志树根。小篆在金文的基础上把下部的圆点变成了一短横,《说文·木部》:“木下曰本。”是说树木的下部是根。楷书笔画化,失去了树根的形象。

  “本”的本义是树根。《韩非子·杨权》:“枝大本小,将不胜春风。”是说树枝大,树根小,将劲不起春风的吹拂。引申为根本,基础,主要的东西。《论语·学而》:“君子务本。”用为动词,表示以“本”为基础。柳宗元《答韦中立论师道书》:“本之书以求其质。”是说我把《尚书》作为基础来求得文章的朴实。又引申为本来、原来的意思。相传曹丕当了魏国皇帝,唯恐弟弟曹植争权,总想借故杀害。一次,他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成一首诗,于是曹植应声作出有名的《七步诗》:“煮豆燃豆箕,豆在釜中泣。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!”

  由根基、根本的意义引申为依据、根据义,如演戏有“剧本”,说书有“唱本”。臣子的奏章叫“奏本”。到了书本、笔记本,依据义便虚化了。

  “本”又指本钱,本金,如资本,血(xuè)本。成语有“一本万利”。

  这是“朱门酒肉臭”的“朱”字。是个指事字。举两个甲骨文:它们都是一棵树,上有枝叶,下有本根。这是我们已经讲过的“木”字,便是树。它们中间有一黑点或一短横。这一点一横便是指示符号,说明既不指树梢,如“末”;也不指树根,如“本”,而指示树干,即“株”的古字。金文也举两个:与甲骨文相同,指示符号也是一点一横。小篆整齐化,不如甲金文象形。楷书已失去树的形象。

  “朱”的本义是树干。后写成“株”。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宋人有耕田者,田中有株,兔走触株,折颈而死,因释其耒而守株。”这便是成语“守株待兔”的语源。“守株”就是守着撞死兔子的树桩。有的树心是红色,于是便用“朱”表示大红色。古代称为正色。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:“我朱孔阳,为公子裳。”是说我染的大红明亮的丝绸,给领主的公子做下裙(古代男子也穿裙)。杜甫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: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这“朱门”就是高官贵族豪宅的红漆大门,一般平民百姓是编柴竹为门。阶级分野极其鲜明。一边吃不了的酒肉腐坏,一边是啼饥号寒,冻死路边。

  请注意:《左传》中常说“朱儒”,可不能理解为“红儒”。所谓“朱儒”是指身材矮小的人,后来写作“侏儒”。

  这是“本末倒置”的“末”字。甲骨文没发现此字。金文“末”是《蔡矦钟》上的字。全字是个“木”字,“木”不是今天的木材,而是一棵树,上有枝叶,下有本根。“末”不是指全树,而是指树梢,那怎么表现呢?就是运用以整体求局部的方法,用指示符号告诉人们是指树的上部,即树梢。小篆因袭金文,不过上面的指示符号横贯树顶,楷书因袭小篆,在“木”上写一大横。

  “末”的本义是树梢。与“本”相对。“本”是树根,“末”是树梢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“末大必折。”是说树梢太重必定折断。词义扩大,泛指物的端、梢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” 是说好的视力完全能看清秋天毫毛的尖端。又引申为非根本的东西,不重要的事。贾谊《论积贮疏》:“今背本而趋末。”是说如今不重视粮食生产而追逐商业。今成语有:“舍本逐末”。

  要注意:分清“末”与“未”。“末”是上横长,下横短;“未”正相反,上横短,下横长。“沫”、“秣”、“茉”、“抹”等字都从“末”。而“妹”、“昧”、“寐”等字都从“未”。

  这是“不亦乐乎”的“亦”字。是个典型的指事字。甲骨文是正面立着的人,两臂之下的两个点儿是指示符号,表示所指的是两个腋(yè)窝。这是在整体中求局部,整体是个人,而“亦”是指人体中的腋窝。金文与甲骨文完全相同。小篆也因袭甲金文,只是楷书中间的人变得根本不像了,指示符号还一致。

  “亦”的本义是腋窝,是“腋”的古字。因为后世“亦”字被假借为虚词,而且久借不还,表示腋窝义就造一个左形右声的“腋”字。左边“月”是“肉”。“亦”用作常用虚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“也”字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今亡亦死,举大计亦死,等死,死国可乎!”是说如今逃跑也是死,举行起义也是死,同样是死,为国事而死可以吧!

  在古汉语中,“不亦”经常连用,用于反问句,表示委婉的反问语气。如《论语·学而》: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”是说学习以后,按时去温习它,不也很高兴吗?

  请注意:成语“亦步亦趋”的含义,“步”用作动词,迈步走。“趋”是快步走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中颜渊对他的老师孔子说:“夫子步亦步,夫子趋亦趋,夫子驰亦驰。”是说你慢走我也慢走,你快走我也快走,你跑我也跑。后世概括为成语“亦步亦趋”。原为追随老师孔子,为褒义;今为贬义,保守而无创造。

  这是“视作股肱”的“肱”字。读作 ɡōnɡ。是个指事字。甲骨文写的是手和胳臂,上部是手,以三表五指,以简表繁。下面明显是胳臂。为了表示不是手和臂,只是表示在手臂相连中只指臂,于是在胳膊肘处用一指示符号,标志胳膊,不包括手,所以又是在整体中求部分,求局部。金文与甲骨文一致。不过手更形象,突显爪锋。第三个字是《说文》中所列的古文,它很干脆,写出弯曲的全部胳膊。《说文》的“又部”肱字指示符号变形,像弯曲的臂。小篆“肱”的异体左边增加了肉,表示“肱”是肉体一部分。楷书因袭异体,肉成了“月”,右边结构失去象形。

  “肱”的本义是胳臂。《诗经·小雅·无羊》:“麾之以肱。”“麾”同“挥”。意思是用手臂赶它们,让群羊进入圈里。又《论语·述而》:“曲肱而枕之。”就是枕着胳膊睡。

  这是常用的“要”字。甲骨文没发现这个字。西周早期的《伯要

  guǐ》上的“要”字,当中的是一个完整的人形,上部是头与躯干,已不大像;下部是下肢。两侧是两只手,这两只手叉腰,告诉读者这个字不表示全身,而是指“腰”,于是这手就成了指示符号。第二个字是《说文》中所列的古文,当中仍是完整的人,不过是女性。上部仍是头与躯干,两手叉腰,作用与前字同。最像的是小篆,当中是人体,上是头部,中间是腰身,两手叉腰,指示腰部。楷书讹变,笔画化,变成上“西”下“女”的结构。

  “要”读yāo,阴平音。是古“腰”字。两手指示腰部。《墨子·兼爱中》:“昔楚灵王好士细要。”

  应该提及的是“要领”二字。现在指要点,古代指“腰”和“脖”子。“领”是脖子。成语有“引领而望”,“引领”指伸长脖子。古代有腰斩、斩首的刑罚,所以“要”和“领”并举。“要领”还指衣腰和衣领,用来比喻主要情况。今成语有“不得要领”,这种意义“要”读去声。

  因为腰是人体重要部位,所以引申为要点。基本的东西。名词,读yào。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记事者必提其要。”也用于形容词,简要的,如“精论要语”。

  注意:上古“要”字一般不当“需要”、“想要”讲,在这个意义上古人说“欲”。

  这是“碧血丹心”的“血”字。甲骨文是盘形的器皿。“皿”写成“   ”是饭食的器具。中间的小圆块,就是血,是字的主体,器皿是陪衬。甲骨文第二个字,皿中有一条竖线,它便是象征性符号,代表皿中装有血。因血难于表现,文字又不是绘画,求简要求,就以符号代表皿中的血。第三个是战国的陶器文字,与甲骨文相似,只是代表血的符号是点儿。小篆皿中的一横是表示血的象征性符号。楷书完全失去象形。

  “血”的本义是血液。《灵枢经·经脉第十》:“脉不通则血不流。”杜甫《兵车行》:“边庭流血成海水,武皇开边意未已。”

  特指古代作祭品用的牲畜的血,如血祭,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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